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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潘国淮、徐正柱两名同志的公示
[ 字体: ]作者:琅组   发布日期: 2025年05月30日

近期,琅琊区委组织部收到合肥市肥东县委组织部书面材料,分别为潘国淮、徐正柱两名同志的离任村干部认定材料,二人均为琅琊区户籍,具体情况如下。

潘国淮,男,身份证号:341102********2450,户籍地: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路81号1室。该同志于1985年1月至1995年6月任职于原肥东县白龙镇王圩村村委委员。

徐正柱,男,身份证号:340123********8370,户籍地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营房社区营房组。该同志于1986年3月至1997年12月任职于肥东县八斗镇老黄村村委委员。

4月29日,区委组织部联合涉农街道、区社工部、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对离任村干部材料开展联合认定,经认定,该材料符合相关文件规定,两名同志可以在琅琊区领取离任村干部补助。

现对潘国淮、徐正柱两名同志离任村干部身份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,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可来电反映。联系方式:0550-2181101。



中共琅琊区委组织部

2025年5月30日